留学生海归如何办理上海户口?留学生如何办理上海户口值得关注,首先是留学生申请落户的申请人是单位,所以留学生落户上海需要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提出申请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就可以受理留学生的落户申请了,单位要按照下面清单提供资料
一、首先是留学生用人单位须提交的材料:
1.本申请由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持介绍信及有效件来办理(留学生本人可同来);
2.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请示原件(见样张,须打印件);
3.用人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属三资企业的另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4.系事业、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登记证;金融机构:金融许可证
5.用人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6.如用人单位系非法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交:a.法人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法人公章(属三资企业的另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盖法人公章);b.法人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法人公章;c.法人机构授予的人事招聘权授权书;d.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7.留学回国后所有劳动合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缴纳单或个人社会保险缴纳单(试用期内不受理);若回国后无业超过半年的需附劳动用工手册或由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出具证明原件(见样张)
留学生本人需要提供个人相关资料明细如下
二、留学人员本人须提交的材料:
1.留学回国人员安置交流登记表原件壹份(用人单位意见栏内盖章);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位(历)认证书;
3.国外学位(历)证书和成绩单;
4.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5.属在国外进修一年以上的留学人员:国外进修证明(附指定机构的翻译件)、国内本科以上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书;
6.出国留学前国内后学历(位)证书;属肄业的须提交肄业或退学证明;申请前与单位未解除劳动合同的需附相关辞职证明;
7.本人内所有签证及出入境纪录;属在香港地区学习的留学人员须附香港居民;
8.系家庭户口须提交和;系集体户口须提交户籍证明和;留学期间已注销户籍的须附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证明;
9.户口若报入上海市直系亲属家,须附户主的、户主的房屋产权证、户主同意入户承诺书原件(见样张);户口若报入用人单位的(附集体地址首页);户口若报入上海市或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附该中心同意接受函原件);户口若由上海海外人才服务中心指定的,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请示原件中须注明;户口若报入本人购买的产权房内的,附房屋产权证;
10.有婚史者须提交结(离)婚证;持国外结(离)婚证另需附指定翻译机构的翻译件。海归上海落户派出所的户籍民警,负责登记造册、记录各家成员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成员关系等各类资料。
三、国内随迁或国外随归家属须提交的材料:
1.留学回国人员家属安置交流登记表原件(同留学回国人员安置交流登记表);子女免填表;
2.国内学历(位)证书;属肄业的提交肄业或退学证明;若配偶为留学生的材料与留学人员相同;
3.国内随迁配偶的或户籍证明、,配偶体检证明(由上海市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六个月内有效的体检报告原件),回国半年内的配偶免体检;国内随迁子女的或户籍证明、出生证明。留学生户口户口若报入上海市或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附同意接受函原件;户口若报入由业务管理部门推荐的集体户口的,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的请示函中须注明;户口若报入本人购买的产权房内的,附房屋产权证。
4.国内无户籍由国外随归的配偶,附90天有效期的户籍注销证明、本人、签证及出入境记录;
5.在国外出生的随归子女且父母双方国内均无户籍的,附国外出生证明和指定翻译机构的翻译件、中国或中国旅行证及签证、出入境记录;属在国外出生的随归子女且父母一方国内有户籍的,先行在父亲(或母亲)或其他亲属户籍地报出生入户后,附国外出生证明、或户籍证明、本人或旅行证。留学生户口户口若报入上海市或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附同意接受函原件;户口若报入由业务管理部门推荐的集体户口的,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的请示函中须注明;户口若报入本人购买的产权房内的,附房屋产权证。
6.随迁配偶有工作单位的,附原单位辞职证明;若在上海已有工作单位的附接受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属三资企业的须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安置表须在用人单位意见栏内盖章并附劳动合同;
7.放弃随迁的配偶附和及放弃随迁承诺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