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留学生回国落户政策:
留学生落户上海网报道我国公派或者自费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办理留学人员引进,办理市或者其他地区的户口:
1、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3、出国留学一年以上;
4、申请在落户的需要在国外取得硕士或者以上学位,并且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按要求把所有申请材料递交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受理
5、申请到其他省会城市落户的需要大学本科以上或者以上学历.
申请材料:
1.《留学回国人员安置登记表》
2.我国驻外教育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位认证书原件,属于进修人员的须提供国外进修证明、国内本科以上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书、出国留学前国内学历证书复印件;属肄业的须提交肄业或退学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