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赴沪申请居留政策细则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政策细则,留学生海归申请办理上海户口落户新政策:之前小编说过旧的留学人员申办上海户口政策于.12.31到期,昨天晚上新的政策立刻就出来了,大家可以看看。海归上海落户派出所的户籍民警,负责登记造册、记录各家成员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成员关系等各类资料。
留学生赴沪申请居留实施细则
条 目的和依据
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根据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留学生安置工作的通知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事工作体制和机制改革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加大引进留学生新人才力度,规范留学生居留在上海的申报工作。
第二条申请单位应当满足的基本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在上海行政区域注册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企业办事处,具有用人自决,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符合上海实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依法纳税,按照上海市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
第三条留学归国人员申请上海户口的基本条件
那些从上海留学归来的人应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从国外获得博士学位。
图2。在国内大学取得学士学位、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在外国大学取得硕士学位; 在中国非大学取得学士学位、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在世界500强大学取得硕士学位; 在外国大学取得学士学位、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
3. 世界500强大学之一的学士学位或学士学位。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同时,在同一单位连续六个月满足上述四项条件的人的社会保险缴款基数不得低于上一年度上海市职工的平均社会工资,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应与社会保险缴款基数相对应。
5.其他不符合条件
二、三并在外国大学获得学士学位、本科以上学历的,同时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达到上一年上海职工平均社会工资的1.5倍。上海户口若报入上海市直系亲属处,须附户主的户口本、户主的房屋产权证、户主同意入户承诺书;户口若报入用人单位的附集体户口本地址首页。海归落户上海户口若报入上海市或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附同意接受函原件;户口若报入由业务管理部门推荐的集体户口的,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的请示函中须注明;户口若报入本人购买的产权房内的,附房屋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