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总则
条为提高国外学位认证的化水平,保证认证的科学性、准确性、连续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制定本程序和标准。上海落户若报入上海市直系亲属处,须附户主的户口本、户主的房屋产权证、户主同意入户承诺书;户口若报入用人单位的附集体户口本地址首页。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书,是亚洲及太平洋地区承认高等教育学历、和学位的区域公约规定的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书和书。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下列证件的认证:
1.在外国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相应学历书或高等教育;
图2。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取得的外国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审批,并向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研究成果,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专科教育和非学术类高等教育
3.据中国法律和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在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相应学历书或高等教育。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士以上层次的学历书。
第四条学历认证的目的是贯彻落实中国政府的出国留学政策,促进教育领域的国际交流,履行有关国际公约和双边协定对中国规定的义务,满足外国书、中国学士书、就业和参加各种资格考试的实际需要,为用人单位和招聘单位识别外国书和中国学士书提供依据和相关建议。
第五条学术资格认证的主要内容是:
1.确定外国学位或学士学位的合法性;
图2。核实外国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或学士书的真实性;
3.对外国学位与中国学位的对应关系提出了认证建议
4.通过认证评估的外国学位或学士学位的书面证明。上海海归落户办理中国所独有的一种人口管理方法。一个中国人出生后被要求选择其父母中的一方的户籍作为自己的户籍,在就学、就业等也可以迁移户口,但是有时地方政府会限制迁移的名额,以及征收高额城市增容费;因超生等原因也存在大量没有户口的人口。上海留学落户除了指户数和人口之外,内地常以它代替“户籍”,即民政公安部门以户为单位,登记本地居民的册子。
第六条学历认证应当符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符合中国的有关教育政策、法规。
第7条学历认证主要依照有关单位、国外学历书或高等教育获得者的申请进行,属于申请者的自愿行为。
第8条为提高证书的可信度,证书必须完全基于申请人以往的学术经验和中学会考的相对权威,不直接为证书持有人设定新的权利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