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户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明确了上海市将在完善落户、落户转办常住户口、直接落户政策的基础上,逐步建立积分落户政策。上海户口若报入上海市直系亲属处,须附户主的户口本、户主的房屋产权证、户主同意入户承诺书;户口若报入用人单位的附集体户口本地址首页。上海留学生落户用人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期限一年(含)以上,剩余合同期限(申请之日到合同截止日期)须六个月(含)以上。上述合同期限不含试用期。
根据《意见》,上海市将聚焦城市功能提升和转型发展需要,以;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为基本条件,以能力和贡献为导向,突出人才的市场发现、认可、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才落户政策,优化特殊人才引进通道,做好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落户和留学生落户政策的平衡衔接。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更加开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已在11月1日起施行,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在落户积分政策梯度上,持有《上海市落户》,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人才,积120分。
在居转户政策梯度上,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落户》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留学生落户中介申办落户人员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须五年以上。属于国家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者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本市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须由用人单位先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申报,经审核同意后受理。
在直接落户政策梯度上,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00万元的企业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可以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创业人才落户及落户政策将有重大突破。昨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周海洋表示,对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核心团队,在满足相关条件之下,可直接落户。据了解,相关细则年内前将出台实施,目前政府职能部门正在研究梯度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