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综合文汇报、新闻晨报消息 昨天,上海教委发布了《关于做好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hù)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用人单位(unit)在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protocol)时,不得在协议中规定(guī dìng)等相关(related)网站内容,如发现将不予受理其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相关手续。留学生落户上海户口若报入上海市直系亲属处,须附户主的户口本、户主的房屋产权证、户主同意入户承诺书;户口若报入用人单位的附集体户口本地址首页;户口若报入上海市或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附同意接受函原件;户口若报入由业务管理部门推荐的集体户口的,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的请示函中须注明;户口若报入本人购买的产权房内的,附房屋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