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级春季博士研究生新生
办理户口迁入的通知
各学院(系)、各位新同学:
为了2022级春季博士研究生新生能够顺利将户口迁入浙江大学,请按照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01
迁户原则
全日制研究生新生户口迁移采取自愿原则,可迁至学校,也可保留在原户籍地。在校期间,迁户学生户口性质为学生集体户口,户口管理按照《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浙公通字〔2020〕5号)执行。
在职学生、非全日制学生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02
所需材料
选择把户口迁至学校的新生,须准备以下材料:
1.《户口迁移证》原件1份(本人在用的最新手机号码写在户口迁移证右上角);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03
办理程序
1.需迁移户口的春季博士研究生新生请将上述落户材料于3月10日17:30前(工作日)交到安全保卫处各校区户口管理办公室。
2.安全保卫处在收齐有关落户材料后,到属地公安机关办理审批手续,审批通过后,由属地派出所为学生办理落户手续。逾期公安机关不再受理。
04
其他事项
1.各校区户籍办理点联系方式
校区
受理地点
电话
紫金港
办事大厅纳米楼111室14号窗口
玉泉
7舍101室
西溪
老医院202室
之江
二号楼北平房
2.医学院、舟山校区海洋学院、海宁国际校区、微纳电子学院、浙大西湖大学联培的新生户口落在紫金港校区,软件学院、工程师学院的新生户口落在玉泉校区,其他学院(系)新生户口均落在院系所在校区。
3.身份证换发手续:新生落户后,身份证更换采取自愿原则,可更换,也可继续使用原身份证。欲更换居民身份证的新生,本人可携带身份证原件、注册过的学生证原件到浙江省的任何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后如身份证遗失需补办,学生直接凭注册过的学生证原件、在读证明、驾驶证、市民卡、居住证或户籍证明等有效证件(证件上需有身份证号,携带其中任何一种有效证件即可)到浙江省内的任何派出所申请办理。
安全保卫处
2022年2月17日
1.未企纳新|你的开端,未企开启!
2.开学第一课,快get这些防诈技能
3.聊一聊|开学之后收到导师召唤了吗?
4.开学了,你寒假立的flag都实现了吗?
5.
来源|安全保卫处
编辑|岳海峰
责任编辑|杨丽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