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资格被撤回,赔偿仅五万。应届生小刘的遭遇并非孤例,却足以成为警示。
单位资质造假,户口承诺落空
硕士毕业生小刘为留沪发展,在校期间积攒了高于规定的落户积分。2026年4月,他与声称具备落户申请资格的敞迪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就材料准备与提交多次沟通,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随后向该公司发出同意办理户籍的通知。然而不久后,中心审查发现该公司前一年招收的两名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均在不满一年时解除劳动关系。依据相关规定,敞迪公司因此丧失2026年落户申请资格,小刘的落户通知随之被撤回。
失去应届生身份意味着小刘需通过考博或出国等途径重新获取落户机会,这将带来额外的经济与时间成本。他遂起诉要求公司赔偿就读费用等损失共计80万元。一审法院认为,虽户籍无直接经济价值,但公司行为确实造成不利影响,酌情判定赔偿5万元。公司不服上诉,主张户籍无经济价值且小刘无实际损失。
户籍隐性价值获司法认可
二审期间,小刘提交了博士生入学通知书等证据,证明其为再次获得落户资格已考取博士。上海一中院指出,公司在招聘中明确承诺具备协助申办户籍资格,这构成要约,小刘签约即表示承诺。协助取得户籍成为合同的重要义务。因公司不具备资格导致违约,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法院同时认定,虽然户籍本身仅是身份证明,但在现行政策下,其在就业、购房、子女教育等方面与非沪籍待遇存在差异,客观上包含隐性价值。小刘考博虽有利于自身发展,但该选择与公司过错存在间接关联。综合违约情节与损害后果,二审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这一判例明确了用人单位在落户承诺中的违约责任。对于正在求职的毕业生而言,核实单位资质不仅是流程要求,更是规避风险的关键。在签署三方协议前,务必确认用人单位是否具备真实的落户申请资格,避免因单位原因导致应届生落户上海计划受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