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申请落户上海,需同时满足用人单位条件与个人基本条件,并按要求提交完整材料。
用人单位应符合以下要求:
须是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在2013年3月1日前完成注册登记的各类直接录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应届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除外),也可作为申报单位。
若用人单位不符合上述条件但确有引进需求,原则上须由其主管政府部门、所在区县政府或园区主管机构的人力资源部门,在2014年4月1日前以正式公文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受理。
需特别注意:通过中介机构派遣的人员,不在应届生落户申请范围之内。
申请人本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委托培养、定向培养或在职培养的毕业生,不适用于此项落户政策。
申请时需由用人单位统一提交以下材料:
一、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的《201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含自动生成的申请材料清单)。该表格须通过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填报后下载打印。
二、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201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包含学习成绩评定与学校推荐意见。其中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须严格依据教育部相关目录填写;如为自设专业,需填写所属上级学科的名称与代码。表格可从就业信息网下载。
三、由毕业院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
四、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若协议中包含“落户未成功则自动解除劳动关系”等条款,将不予受理。
五、由教务部门盖章的完整成绩单(按学期分列)。
六、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教务或就业部门公章)。具体要求如下:
应届生落户上海对单位资质、个人身份、材料规范均有明确要求,任何一个环节不符都可能导致申请被退回。很多人以为签了三方协议就能顺利申报,却忽略了单位是否在有效名录内、协议内容是否合规、证书是否满足专业对应要求等细节。凡图人才咨询可为你免费评估当前条件是否符合2026年应届生落户的基本框架,协助梳理材料清单,识别因单位注册时间、协议条款或证书类型引发的潜在风险,避免因细节疏漏错失唯一申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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