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这里是“乡村波比”,每日点评农村大小事,更有趣味冷知识,想要了解更多三农趣事,农村新鲜事,不妨点击上方的关注订阅呀!今天我们谈论的话题是:农村的宅基地,非农户口的子女继承有哪些弊端,哪些不合理?
我国土地法明确规定作为农村的宅基地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作为农业户口的村民只有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的。而对于一些情况而言,由于各种原因,一些父母是农业户口,而子女由于已经常年定居在大城市,因此就早早的把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但是这时候如果子女再想继承农村的宅基地是不可以的了,这时候户口性质不一样了。
现在国家规定非农业户口的子女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其实也是符合我国国情的,首先在保证农民“有地可种、有房可住”的条件下,让农民能够充分享受农村土地给自己带来的便利。然而随着目前农村土地价值越来越高,很多以前把农业户口转为非农户口的人们也纷纷涨回到以前“老家”,希望重新获得宅基地使用权,这在国家左边法律右边上是不允许的,这其实也是充分保证农民的利益不受损而综合考虑的。
其次,在保护土地使用资源,让土地合理利用。作为非农业户口的子女以及个人都不可以继承农村的宅基地,这也是为了保护农民基层土地的合法利益。如果都允许非农业户口人员随意继承甚至购买农村宅基地,那么整个农村将陷入混乱。农民的合法利益没有受到保障,最终还会导致拼读差距更加大,这也是国家不愿意看到的。因此这样的管理规定还是比较人性化的。
最后,其实虽然作为非农户口的子女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但是如果自己的父母是农业户口,而且宅基地上建有房子,那么这个房子是可以继承给子女的,不管子女是否农业户口都可以继承。由于房子属于个人私有财产,个人可以依法继承。但是前提条件是房子不可以新建和翻修,等房子倒塌了,宅基地就会被村集体组织收回。
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