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但是需要满足条件,具体如下:
1、支内、知青孙辈落户;
2、支内、知青子女投父母户口;
3、支内、知青一子女;
4、支内、知青子女投父母[收养子女、无生活自理能力子女。
办理需要的材料:
1、《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前颤所有情形共用材料)
2、申请人填写的公安机关统一格式的《承诺书》(所有情形共用材料)
3、申请人、父母及兄弟姐妹的《居民身份证》及全户户籍资料(所有情形共用材料)
4、申请人《婚姻状况声明书》(所有情形共用材料)
5、申请人户籍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有无生育子女及民政部门出具有无收养子女情况证明(所有情形共用材料)
6、申请人在户籍地的无业凭证(申请人系农业户口人员的除外)(所有情形共用材料)
7、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所有情形共用材料)
8、申请人在本市实际生活居住的凭证(所有情形共用材料)
9、申请人与父母关系有效凭证(所有情形共用材料)
10、《户口迁沪落户申请书》(支内/知青孙辈回沪、支内/知青一子女回沪需要提供)
11、户籍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其父母生育慧祥败子女情况的有效资料(支内/知青子女投父母户口;支内/知青子女投父母[收养子女/无生活自理能力子女];支内/知青一子女回沪需要提供)
12、支内、知青人员户口原由本市外迁时的全户户籍资料(支内/知青子女投父母户口;支内/知青子女投父母[收养子女/无生活自理能力子女];支内/知青一子女回沪需要提供)
13、申请人祖父母户籍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祖父母生育子女情况证明(支内/知青孙辈回沪需要提供)
14、宴碧申请人父母的《结婚证》(支内/知青子女投父母户口;支内/知青子女投父母[收养子女/无生活自理能力子女];支内/知青一子女回沪需要提供)
15、申请人父(母)系本市支内、知青人员身份认定的原始依据(支内/知青子女投父母户口;支内/知青子女投父母[收养子女/无生活自理能力子女];支内/知青一子女回沪需要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