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朋友圈被苏州一则落户新政意见刷了屏。
主要还是内容太过吸引人!
“租房即可落户!”“和南京社保互认!”
“探索和常州、无锡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积累互认”
不少朋友看见消息后,满怀期待前来询问租房落户的相关细则。
“具体怎么实施?”“有什么要求?”“现在租房还来得及吗?”
也有朋友问,和南京社保互认是不是就意味着满足要求就可以买南京的房了?或是南京的可以来苏州买房了?
今日,官方就针对这些问题最新发布了一则解读!
下面我们来划一下重点——
1.最关注的问题:租房到底怎么落户?
符合积分落户条件的人员,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可以在房屋所在地落户,也可以直接在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
2.户口迁移政策将会有哪些创新?
实施省内特大城市苏州与南京在积分落户时,实现居住证年限和社保年限积累互认。探索苏州与无锡、常州等具备条件的都市圈率先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积累互认。允许符合条件的返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者就业创业地落户,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积极推进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在城镇落户。
3.交了南京社保能否在苏州买房?
南京社保只是积分落户中一个左边加分右边项,和买房资格无关。
看完这三个问题,小编的心情只能说:冷冷的冰雨在脸上胡乱的拍。
大家伙昨天被新政点燃的热情和期待,在此刻也成了虚无……
而就在上周,苏州市的“好邻居”——无锡,也公布了落户新政,其中也放宽了一条租房落户政策。
即:在无锡市租赁居住的房屋已通过住建部门进行租赁登记备案,且在无锡市稳定就业、依法参加社保累计满2年(申请时需处于有效参缴状态),可申请落户。同时租赁房屋所有人需出具是否同意接收申请人落户的书面意见。
这么一对比,苏州此次的租房落户政策,诚意是不是就略显不足了呢?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