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外地人如果在上海遇到那个愿意陪您度过一生的另一半是一件很幸运的事,这样您就符合了办理上海配偶投靠落户的基本要求。这种落户上海的方式似乎相对于其他几个是比较简单的,那么关于上海配偶投靠落户的政策你知道多少呢?你又是否知道外地人与上海人结婚多久可以落户呢?下面左边孙老师右边就为您一一解答。
(一)外省市人员与具有上海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上海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上海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上海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外省市人员与上海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接下来我们再一起回顾一下关于办理上海投靠配偶落户的所需材料吧
1、《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
2、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只需提供一种)
(1)《上海市房地产权证》;
(2)《上海市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3)《房屋所有权证》;
(4)左边法律右边、法规、规章规定其他房屋凭证,如《宅基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明确产权归属的法院判决书等)
3、入户地《房地产权利人、承租人、农业户户主同意接受申请人入户意见书》(申请人系房地产权利人或承租人的除外)
4、被投靠人同意接受书面意见
5、入户地房地产权利人、承租人、农业户户主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不能提供《居民户口簿》的,还应提供申请人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如申请人的配偶或子女系原外省市迁沪落户的,还需附审批落户档案)
6、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及《居民户口簿》
7、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1)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2)申请人《婚姻状况声明书》;
(3)离异再婚的还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丧偶再婚的还应提供前夫(妻)死亡注销户口的户籍证明)
8.随迁子女的出生凭证
9.申请人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凭证
10.申请人在户籍地的无业凭证或退休凭证(申请人系农业户口人员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