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政策,留学回国人员来沪申报户籍需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凭介绍信办理。用人单位须提交的材料包括:报上海市人事局的公函、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或注册登记证复印件(事业、社团等),三资企业还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留学人员本人需准备的材料较多,主要包括:留学回国人员安置登记表(用人单位盖章)、国外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书、成绩单、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若出国前已注销户口,需提供原籍户口注销证明;未注销则需提交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已婚人员需提供结婚证明,落户地址不同则需对应提供户主同意书、集体户口地址页或产权证明。国外进修一年以上人员还需提交进修证明及国内学历或职称证书。
随迁家属的材料要求因情况而异。国内随调配偶需提供学历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及体检报告;国外随归家属若未注销户籍,可免检体检,但需提供护照签证等材料;国外出生的中国籍子女则需提交国外出生证和中国护照等文件。
办理过程中需注意:录用批复函等文件须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领取,所有材料复印件必须使用A4纸。这些材料要求看似繁琐,但每一项都对应着政策的具体规定,比如学历认证确认留学经历的真实性,户口注销证明体现户籍衔接的合规性。
很多人会卡在细节上,比如国外出生证明的翻译公证、体检报告的有效期计算,或者集体户口地址页的获取方式。就像你搬家过户,光有房产证不够,还得水电煤户名都转过来,落户也是,光有学位不够,回国时间、单位资质、社保记录,一样都不能少。凡图人才咨询专注留学生落户政策细节,能帮你把个人背景和最新政策“对上号”,免费做一次初步适配分析,让你少走试探性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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