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原户籍浙江的居转户申请人有好消息啦!
即日起,上海与浙江的户籍居民在沪浙两地之间迁移户口时,只需在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再也不用在迁出地和迁入地间来回奔波。
以往办理跨省市迁户口时,申请人不仅要在两地间往返,还需要前往两地公安派出所至少4次。此项新政实施后,申请人去公安派出所的次数减少到2次,并且不用再往返于沪浙两地。
这项便民措施适用于沪浙两地户籍居民的配偶投靠、子女投靠、老人投靠三类户口迁移事项。
详细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在申请迁入地落户时,可选择跨沪浙户口网上迁移的便民服务措施。对自愿选择跨沪浙网上迁移服务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告知单。
2、准予迁入
经迁入地公安机关审核同意迁入、并自愿选择跨省市户口网上迁移的申请人,由迁入地人口业务系统生成户口准迁证电子信息。
3、迁出注销
迁出地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户口准迁证电子信息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联系申请人核实户口迁移具体情况,确认无误后留存备案信息、办理户口迁出注销手续,在迁出地人口业务系统中生成户口迁移证电子信息。
4、办理迁出
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接到户口迁移证电子信息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核实确认无误后,通知申请人办理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