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第一条(目标跟依据) 为了保障境内来沪人员的正当权利,标准人口服务跟治理,进步政府服务水平,增进本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跟谐发展,依据《上海市落户治理办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实用对象) 在本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落户》(以下简称《落户》),并加入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境内来沪人员,实用本办法。 第三条(《落户》积分[url=]制度[/url]) 《落户》积分制度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在本市正当牢固居住跟正当牢固就业的《落户》持有人(以下简称 ;持证人 ;)进行积分,将其个人情况跟实际奉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能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 第四条(职责分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落户》积分治理工作。 各区(县)公民政府负责本办法在其行政区域内的具体组织履行工作。 公安、教导、卫生计生、工商、税务、住房保障屋宇治理、民政、经济信息化等相干部分依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与本办法相干的服务跟治理工作。 第五条(积分指标体系) 《落户》积分指标体系由基本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跟一票否决指标组成。 第六条(基本指标及分值) 基本指标包含年纪、教导背景、专业技巧职称跟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