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申请居转户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师及以上),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受职称或职业资格限制:
1、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社保基数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或计税薪酬收入达到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
2、在上海市直接投资并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缴纳税款或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投资创业人才。
申请人须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无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符合特定激励条件的人员可缩短年限或免于年限要求,例如:
申请所需材料包括:
1、《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须网上申报后打印并签字盖章);
2、2006年至今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按年度打印,注明登录信息以便核查);
3、户籍地及现居住地街道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生政策证明;
4、单位介绍信、人事专员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申请人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集体户口需派出所出具证明);
7、社保缴纳证明(通过上海社保网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8、有效期内剩余不少于6个月的劳动合同;
9、职称或职业资格相关材料(含证书、聘书、注册/执业证书等,按申报类型提供);
10、婚育状况证明(未婚、已婚、离异或丧偶对应材料);
11、在沪落户地址证明(房产证、公房凭证、直系亲属同意落户材料,或符合“四个没有”条件申请社区公共户);
12、随迁子女及配偶材料(出生医学证明、户口信息、学籍证明等,即使不随迁也需提供);
13、人事档案保管地址信息;
14、全部工作经历证明(如离职证明、退工单,原单位注销需工商证明);
15、激励条件对应佐证材料(如奖励证书、投资协议、技术合同、社保与个税匹配说明等)。
申请流程由用人单位通过“21世纪人才网”注册并提交材料至区人才服务中心。材料齐全即受理,初审15个工作日内完成,市人社局审核约30个工作日,通过后公示15天。公示无异议者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随后依次办理《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及落户手续。农业户口人员须提前办妥“农转非”。
居转户实行轮候制度,按审核通过顺序生成网上排队号。若当年指标用尽,符合条件者自动顺延至下一年度办理。
很多人以为只要住满7年就能申请落户,却忽略了社保连续性、个税单位一致性、职称真实聘任、单位资质等细节要求。凡图咨询可为你免费评估当前条件是否满足居转户的完整政策链——包括居住证起始时间是否准确、社保是否有效累计、职称是否合规匹配、单位是否具备申报资格,并帮助识别因断缴、补缴、个税不符或材料缺失导致的退回风险,避免多年积累功亏一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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