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公民政府对于进一步推动户籍制度改革的履行看法》(内政发〔〕104号)下发以来,各地区、各部分踊跃举动,一直改革摸索,全区户籍制度改革工作获得踊跃进展,但仍然存在改革办法未落地生根、落户前提限度较多、农牧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工作进展缓慢等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对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看法》(国发〔〕8号)精力,推动以人为中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进步我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农牧业转移人口跟其余常住人口落户城镇发明宽松的政策环境,经自治区公民政府批准,现就进一步调剂户口迁徙政策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提出如下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