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人员落户上海】上海出台新规定;海归;子女
中考适当降分
本市又出台吸引;海归;来沪创业的新政策,上海将设立专项资金帮助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在及本市允许和鼓励投资的行业范围内,留学人员企业注册资金可享受同类企业的限额标准。为留住人才,他们的子女参加中招可适当降分;;海归;也可报考上海公务员。
市人事局副局长毛大立昨天在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为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本市新出台《关于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新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可报考上海公务员
毛大立说,留学人员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报考本市公务员职位,对符合法定条件和有关规定的留学人员可录用为公务员。入外籍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或创业,取得《上海市落户》B证后,可按本市规定申请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包括医疗保险。根据有关规定,已经加入外籍的留学人员不能报考公务员。
子女中考可适当降分
据毛大立介绍,来沪定居工作或创业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其本人、随归的配偶、子女或国内随调、随迁的配偶以及其16周岁以下的子女,在学龄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一律与本市市民享受同等待遇。参加本市初中升高中考试的,可以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持《上海市落户》B证的留学人员子女在本市获得高中的,可以报考本市市属高校。
另外,持《上海市落户》B证的留学人员在上海工作期间,可按规定参加本市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考试、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登记;入外籍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或创业,取得《上海市落户》B证后,可享受相应待遇,并可免办其他就业许可。留学生户口户口若报入上海市或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附同意接受函原件;户口若报入由业务管理部门推荐的集体户口的,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的请示函中须注明;户口若报入本人购买的产权房内的,附房屋产权证。
专项资金助推创业
这次新出台若干规定明确,上海将设立专项资金,专项用于高层次留学人员来上海创业、工作、短期讲学的有关补贴;从2005年起,设立了上海;浦江人才计划;专门用于高层次留学人员来沪创业工作,在2005年,上海市人事局和上海市科委共同出资4000万元人民币,现在已有201位留学回国人员得到了资助。上海留学落户除了指户数和人口之外,内地常以它代替“户籍”,即民政公安部门以户为单位,登记本地居民的册子。这项资助今后还会继续实施。
此外,凡来本市工作或创业的留学人员,可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申领《上海市落户》,享受上海市民同等待遇。留学生落户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制作,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入外籍的留学人员,可申请办理《上海市落户》B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