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办理迁户口时要准备的资料清单,各个区可能不大一样,我觉得可能都大同小异吧:
必须在签发之日起满四(十)年后办理手续。具体有以下几方面:
1.常住户口申请表(派出所提供)
2.户主同意接受申请人入户同意书
3.农转非申请书
4.在上海办理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5.在沪居住地村委证明,证明婚后确实居住在本村。(并盖相应的行政章)
6.在沪工作单位证明。若无工作单位则由村委会出具务农证明。
7.所在镇**或村委会、所在镇镇政府两级同意接受入户意见(并盖相应的行政章)
8.上海市户主原件、复印件
9.外省市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全家户籍证明,并注明每人户口性质。落户上海申办落户人员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须五年以上。属于国家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者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本市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须由用人单位先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申报,经审核同意后受理。(按户口薄上人数,有几个人就出具几张,包括父母、兄弟姐们;如户口已分开,则出具相关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并出具已分开人员的复印件)
10.迁入人原件、复印件一张
11.迁移人全家户口薄原件、正本复印件。海归上海落户派出所的户籍民警,负责登记造册、记录各家成员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成员关系等各类资料。(户口薄上有几人就复印几人,包括页)
12.在沪配偶工作单位证明。上海落户若报入上海市直系亲属处,须附户主的户口本、户主的房屋产权证、户主同意入户承诺书;户口若报入用人单位的附集体户口本地址首页。若无工作单位则由村委会出具务农证明。
13.在沪配偶原件、复印件一张
14.原件及复印件,及结婚登记审查表、结婚登记说明书
15.迁入方全家户口薄原件、正本复印件
16.宅基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宅基证户口姓名与户口薄户主姓名不一致或姓名错误,则需提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审核表》,注明;该证与宅基证具有同等使用效力;。并盖相应的行政章,且要提供其他宅基使用人的复印件)
17.如有子女,则还需提供:
(1).出生证原价及复印件
(2).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无独生证由镇政府计生办出具;计划生育证明书;)
(3).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
(4).相应接种医院出具接种记录卡复印件,并盖相应行政章
(5).如子女已上学,需提供就读学校证明。(注明年纪和班级,以及就读时间)
未婚先育的需提供产前检查记录或做亲子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鉴定中心(光复西路1347号,电话:)】
将以上材料办齐后交至派出所户籍室,经上报分局审批同意后,才开具;准予迁入证明;。再至外省市迁移人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手都打酸了,希望能帮助到广大申友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