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出台的背景?答:《试行办法》的出台,是贯彻全国和上海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具体体现。留学生落户政策把以“无血缘关系而居住在一起的人员”立户,即由业缘关系共同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公共宿舍的人而立户的称为集体户,家庭户是户口管理中最主要的形式。留学生落户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制作,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在前不久召开的上海市人才工作会议上,俞正声书记指出,做好人才工作,是落实人才强国战略的重大任务,是突破上海自身发展瓶颈的迫切需要,是上海建设国际人才高地的必然要求,要加快形成育才、引才、聚才、用才的良好环境和政策优势。早在2009年初,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上海人才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提出了进一步优化人才引进、人才安居、人才资助、人才奖励、人才医疗和人才服务等综合环境的若干意见。《试行办法》出台后,将与落户转办常住户口政策一起,共同构建起本市;一般人才、非紧缺急需人才通过先办理落户,再依条件转办常住户口;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直接办理落户;的完整的人才引进政策体系,从而进一步加大本市人才引进力度。
二、《试行办法》规定的引进人才包括哪些?答:各类人才都是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上海户口若报入上海市直系亲属处,须附户主的户口本、户主的房屋产权证、户主同意入户承诺书;户口若报入用人单位的附集体户口本地址首页。按照;高层次优先;和;重点产业和领域优先;的思路,《试行办法》着重强调了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主要包括以下11类人员: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3、重大科技专项项目、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4、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5、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6、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7、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8、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一级职业书(技师),或取得二级职业书(技师)且获得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