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办理材料及办理手续准备_留学生落户上海咨询_凡图落户上海咨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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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上海落户办理材料及办理手续准备
1、《上海市落户签注申请表》(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供);
2、本人的《上海市落户》;
3、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落户明: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
只要符合两大条件,在沪居住者就可以实现自动签注,落户有效期限会自动延长一年。相关部门会将是否需要签注的信息通过短信形式提醒持证人。
只要持证人的实际居住地与已登记居住地址一致,且在沪合法就业,符合签注条件的,就可以实行系统后台自动签注,其落户的有效期限将会自动延长一年。
对经信息系统比对通过自动签注的,将会以手机短信提醒的方式告知持证人已完成签注。
而对于经信息系统比对,不符合自动签注条件的,也将以手机短信提醒的方式告知持证人到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咨询办理。
情况2:自行续签
若持证人在居住地住址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需在发生变化的30日内到现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信息变更手续,以避免系统无法自动签注。
落户信息变更
申请条件:
持证人应当在《上海市落户》签注期限界满前30内至逾期60日内办理签注手续;居住地址变更需重新提交住所证明。
办理材料:
1、《上海市落户签注申请表》原件,现场填写。
2、《上海市落户》原件。
3、申请人实际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重新提交相应实际居住地址合法住所证明。
住所证明。以下三选一:
① 居住在本人或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该房地产权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除附图以外全部要复印)。近亲属范围和关系参考下方第4点;
②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内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海归上海落户派出所的户籍民警,负责登记造册、记录各家成员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成员关系等各类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近亲属范围和关系参考下方第4点;
③ 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须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集体宿舍证明需使用上海市公安局印发的统一版本,需经专管民警签名并加盖外来人口办公室公章和公司公章确认;请前往高行镇派出所外来人口办公室索取。
4、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租赁住房的,还应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近亲属关系证明如下九选一:《》 ;《独生子女证》 ;《出生医学证明》 ;同一本《居民户口簿》 ;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注明亲属关系的《户籍证明》 ;人民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 ;专门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 ;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民政部门颁发的子女证书。】
办理流程:
1、根据工作人员指导填写《上海市落户签注申请表》;
2、工作人员核对申办人的落户证件信息;
3、信息系统后台比对申请人的就业、住所、就读信息是否发生变化;
4.打印签注信息
(1)经比对核定,申请人提供的信息与比对系统一致的,当场在上海市落户上打印签注信息;居住地址信息发生变化的同时,在《上海市落户》上变更居住地址;
(2)经比对核定不一致的,告知当事人不予签注。海归落户上海户口若报入上海市或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附同意接受函原件;户口若报入由业务管理部门推荐的集体户口的,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的请示函中须注明;户口若报入本人购买的产权房内的,附房屋产权证。
为了你的落户有效性保持连续,一定要记得及时签注!如果居住地址变更请及时办理,另外还没有办理上海落户的小伙伴,抓紧时间办理!
1、《上海市落户签注申请表》(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供);
2、本人的《上海市落户》;
3、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落户明: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留学生户口户口若报入上海市或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附同意接受函原件;户口若报入由业务管理部门推荐的集体户口的,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的请示函中须注明;户口若报入本人购买的产权房内的,附房屋产权证。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 落户签注需要那些申办条件?
适用于《上海市落户》持证人在证件每届满1年之前的30日内,到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
落户签注需要哪些申请材料?
1、《上海市落户签注申请表》(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供);
2、本人的《上海市落户》;
3、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落户明: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
落户签注程序是怎样的?
1、根据工作人员指导填写《上海市落户签注申请表》;
2、工作人员核对申办人的落户证件信息;
3、信息系统后台比对申请人的就业、住所、就读信息是否发生变化;
4、打印签注信息:
(1)经比对核定,申请人提供的信息与比对系统一致的,当场在上海市落户上打印签注信息;居住地址信息发生变化的同时,在《上海市落户》上变更居住地址;
(2)经比对核定不一致的,告知当事人不予签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