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小学的政策到底是怎样的?挂户口、多套房怎样入学?21日,教育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秦淮区小学新生入学早知道》,解答14个新入学家长的热点问题。记者了解到,这也是南京个发布今年小学入学相关问题的区县,对其他区今年入学的孩子和家庭也有参考价值。据悉,南京各区县小学入学政策终实施以南京市教育局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和各区教育局发布的小学新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为准。
1.孩子入学需年满几周岁?
答:新生入学年龄应满6周岁(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根据学籍管理规定,不足龄的孩子无法取得学籍。
2.孩子身体有特殊情况,是否可推迟入学?
答:适龄孩子确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区教育局小教科审核批准,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落户上海申办落户人员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须五年以上。属于国家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者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本市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须由用人单位先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申报,经审核同意后受理。
3.孩子报名时监护人需要做哪些准备?
答:新生报名时除需携带孩子以外,还须出具监护人及孩子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孩子出生证明及预防接种证。留学生落户中介申办落户人员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须五年以上。属于国家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者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本市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须由用人单位先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申报,经审核同意后受理。其中孩子户口应随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应在报名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居住地的产权证明相一致。所谓 ;同一户籍 ;指孩子和监护人双方户口同簿。 ;产权证明 ;是指监护人的完全房屋所有权证,而不是与他人共有权证,持证人应为孩子的监护人。 ;实际居住 ;指非空挂,确实居住在产权证所在处。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址(产权证)不符的,集体户或户籍空挂且家庭无房产等其他特殊情况,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在学校审核材料时,监护人应尽到告知义务,不要隐瞒、造假,并配合学校做好相关证件的核实工作。
4. 小学新生如何报名?
答: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孩子必须在规定时间到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若逾期不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公办小学学位。具体报名登记时间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进行,区教育局将在5月前后在 ;秦淮教育网 ; (http://www.qhqjyj.com)政务公开栏目公示公告中发布《秦淮区小学新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5.孩子户口挂靠他人处如何入学?
答:
(1)如果孩子的监护人有产权房(非与他人共有),监护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孩子及监护人的户口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监护人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2)如果孩子的监护人没有产权房,监护人要配合学校做好审核工作,并与学校签署《住房信息查询委托书》,经核实监护人所述情况属实的,可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6.持 ;四老 ;房屋产权证的能否在老人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学校报名?
答: ;四老 ;特指孩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持 ;四老 ;的房屋产权证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才可以报名:一是孩子的监护人双方都未购房或未分配住房,确实都没有自己的住房;二是孩子出生后监护人及孩子的户口一直都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三是监护人、孩子与老人实际常住在一起。如果孩子监护人有产权房,即使孩子出生后户口在 ;四老 ;处从未迁移过,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孩子户口及监护人户口迁移到监护人产权房处,并在该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7.孩子户口随监护人一方在施教区,能否正常入学?
答:儿童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凭相关证明材料也可正常报名入学。
8.拆迁户的孩子怎样入学?
答:
(1)拆迁家庭未安置或未购买新房的,应出具相关部门的拆迁证明,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原户籍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2)已安置或购买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应到新安置或购房所在地的施教区小学报名。
(3)所安置或购买新房已交付但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由新安置或购房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9.残疾儿童如何入学?
答:孩子残疾的类别可分为盲(含低视力)、聋哑、智障和其他残疾,残疾儿童可选择在户口和实际居住地的施教区内学校或本区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视障儿童可选择南京市盲人(低视力)学校或施教区学校就读,听障儿童可选择南京市聋人学校或施教区学校就读。南京市有盲、聋、培智三类共13所特殊教育学校。南京市盲人(低视力)学校和南京市聋人学校面向全市招生。秦淮区有两所特殊教育学校,招收本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的智障儿童。
10.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怎样入学?
答: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非南京市户籍随迁至秦淮务工人员的子女。海归上海落户派出所的户籍民警,负责登记造册、记录各家成员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成员关系等各类资料。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入学,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暂住地已实际居住满一年(至当年5月31日止),方可向我区指定学校提出就学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居住满一年的落户或暂住证;
(3)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社会保险缴费满一年凭证或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的有效营业执照等);
(4)符合流入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5)出生证及预防接种证等证件。
符合以上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指定小学申请入学。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随迁子女,须回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入学。
11.购买二手房的孩子怎样入学?
答:
(1)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和孩子及监护人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可在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2)每套二手房的实际住户和曾经住户,只能同时有一个家庭的孩子在施教区内小学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