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记者赵清华实习生倪浩宇通讯员王帅
为深入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强化政策聚才效应,大力加强博士后科研平台建设,为建设省会人才新高地提供高端人才智力支持,济南市根据《博士后集聚计划实施细则(试行)》(济人才办发〔2021〕4号)有关规定,现开展2022年博士后科研项目配套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设立工作站、基地的市属企事业单位的在站博士后人员。
二、资助标准和资助条件
(一)申报条件。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资助的市属工作站、基地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报博士后科研项目配套资助。
(二)申报材料。获得国家、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为PDF扫描件格式)。
(三)资助标准。按照项目资助标准给予1:1配套资助。
三、申报及审核流程
申报单位通过济南人才网(注册并登录,按照系统要求填写信息、上传附件,提交申报(详见附件)。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初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审通过后,报市委人才办审核。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及时组织申报,按照要求于5月7日前提交申报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各区县(功能区)人社部门对单位申报材料实行实时审核,于5月14日前审核完成并提交申报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申报单位不得就已享受过该项资助的同一个项目重复申请;该项资助仅限于2019年9月1号以后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资助的市属工作站、基地在站博士后人员申报。
(三)各区县(功能区)人社部门应指定专人,通过系统数据比对及人工核验的方式,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核,并做好相关业务咨询及服务工作。市人社部门负责安排专人,做好业务指导、系统支撑及信息汇总工作。
(四)申报单位和申请人员应对照申请条件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资料,并对有关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冒领或者套取补贴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追回所发资金,并按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因玩忽职守、
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关部门和人员,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并给予通报。
五、联系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1.初审咨询电话
历下区
市中区
槐荫区
天桥区
历城区
长清区
章丘区
济阳区
莱芜区
钢城区
平阴县
商河县
高新区
南山区
起步区
2.市人才服务中心
(二)技术支持电话
博士后科研项目配套资助申报系统操作说明
第一步:系统注册及信息维护
1、单位申请平台账号
打开济南人才网未注册单位点击“注册”,选择“单位会员注册”,已注册单位可直接登录。
2、维护单位信息
注册后登录,点击“在线申报”中“博士后工作站申报”,再点击“工作站基本信息管理”,即可维护单位信息。
3、维护申请人信息
维护好单位信息提交审核后,点击“单位管理”中“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再选择“进、出(退)站备案申请”添加在站博士后人员,点击右上角“添加”后进入如下页面,业务类型选择“进站”,维护好申请人信息保存后,提交信息审核。
第二步:资助申报
1、设站单位在济南人才网注册并登录,在“在线申报”中选择“博士后资助申报”。
2、点击进入后选择“博士后科研项目配套资助”,点击“添加”按钮,依次填写“基本信息、科研项目、上传附件、提交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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