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户口问题,促进就业方面,本市将继续推进新一轮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降低创业门槛和成本,落实初创期各项创业扶持政策。上海留学生落户用人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期限一年(含)以上,剩余合同期限(申请之日到合同截止日期)须六个月(含)以上。上述合同期限不含试用期。重点鼓励支持青年大学生创业,加大青年创业见习政策扶持力度。
人才发展方面,本市将加快人才新政落地,增强人才集聚效应,围绕科创中心建设,研究修订本市居转户、直接落户政策,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政策体系;落实降低中国绿卡申请门槛、R字签证等政策,动态调整本市科技创新职业清单。
会议提出,本市将按照的总体部署,统筹调整各类人员养老金,落实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调整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险办法,提高保障水平;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
医保方面,本市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实现外来从业人员与职工医保接轨;不断完善医保预算管理,推进按病种付费试点。上海户口若报入上海市直系亲属处,须附户主的户口本、户主的房屋产权证、户主同意入户承诺书;户口若报入用人单位的附集体户口本地址首页。
对于广受关注的政策,本市将配合生育政策调整,修订本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研究建立与相配套的生育保险政策,探索将外来从业人员纳入失业和生育保险。
劳动关系方面,会议提出要继续完善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机制,选择部分区域开展试点,研究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纳入区县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的工作规则,推动街镇建立三方机制;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指导线,研究调整工资标准。
上海从起实施一系列人才新政策,明确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企业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以及企业家五类人才可以直接落户。落户上海申办落户人员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须五年以上。属于国家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者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本市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须由用人单位先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申报,经审核同意后受理。
根据新政策,创业人才在居住证积分、居转户、直接落户三个政策梯度上有了突破。其中,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元及以上的上海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2年可直接申办上海常住户口。
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则在居转户、直接落户两个政策梯度进行了突破。其中,在上海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副总裁及以上的管理人才,已经完成在上海投资累计达到,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常住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