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人士透露,终采纳的方案是在上海市社科院版本的基础上结合华东师范大学版本综合而成。
另外一名参与课题的研究员则对本报记者表示。
以为主
《细则》融合了上海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本的综合方案,并吸纳了超过17个部门的意见。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毛大力在6月16日的居住证转户籍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时,笑声一片。
《细则》的突破体现在对《试行办法》中级以上职称要求的软化。
但面对众多外企、私企没有职称的现实,此次《细则》也做了相应的安排,比如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管理技能平均收入水平,就可以不要中级以上职称。
这和本报所了解的华东师范大学方案初稿较为一致,当时这个方案曾表示可以作为中级职称的一个并列条件。
有意思的是,华东师范大学方案中这个条件后来被修改没了,外界注意到,在《试行办法》中就没有这个条款,但如今在《细则》中又得到了体现。
上海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周莹对本报记者表示。
据悉,在《试行办法》公布后,很多人士对中级以上职称这一规定表示不理解,在综合考虑后,相关部门回归到两个方案中对职称方面的规定。
不过,在夫妻入籍方面,《细则》没有做特别说明,并没有和两个方案一致,而夫妻入籍亦是外界比较关注的内容。
据一份名为《上海市居住证人口转户籍人口的政策研究》建议符合一定条件的夫妻可以入籍。
该方案列举了三种情况:一是凡是夫妻有一方已取得户口准入资格的,其未成年子女可随同申办户籍;二是夫妻有一方累积得分超过达标分值一倍的,其另一方可申办上海户籍;三是夫妻双方相加分值超过一定分数的,另一方即可申办上海户籍。
不过此次《细则》没有涉及到相关内容,被认为是可以理解的,一名参与其中一套方案的人士透露当前的方案主要针对人才。留学生户口户口若报入上海市或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附同意接受函原件;户口若报入由业务管理部门推荐的集体户口的,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的请示函中须注明;户口若报入本人购买的产权房内的,附房屋产权证。
公开资料显示,上海市的居住证主要分为三类:人才类居住证、就业类居住证及投靠类居住证,拟开放的主要是对持有人才类居住证的人士。
上述人士透露。
指标管理改为条件管理
外界注意到《细则》并没有透露出修改指标总量控制的意图。
根据4月份的《试行办法》,上海方面将对持证人员申办常住户口实行年度总量调控,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按规定排队轮候办理。超出当年调控人数总额的,依次转入下一年度办理。
事实上,此前上海政府多次表示将户籍管理由转为。
2008年11月,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在与网友交谈时曾表示。落户上海申办落户人员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须五年以上。属于国家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者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本市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须由用人单位先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申报,经审核同意后受理。
这就意味着只要满足条件就可以入沪,而无需进行总量控制。
不过,此次《细则》没有就《试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做改变,毛大力表示。海归上海落户派出所的户籍民警,负责登记造册、记录各家成员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成员关系等各类资料。
据悉,由于2002年首批持有居住证的人士到2009年刚好满七年,将只有3000人拥有可以入沪的资格,所以现在没有必要进行相关人数控制。
根据《上海十一五规划》提出的目标,到2010年全市常住人口为1900万人的控制规模,但根据上海市政府公布的数据显示,上海现有常住人口已经接近1900万。
而在这其中户籍人口约1300万,约600多万人没有上海户籍,其中,入沪上海的需求很大。
因此,外界质疑,在入籍人数可控的前提下,即使符合指标条件的也不一定能够入沪籍。
这和的本意显然还有一些区别,《上海居住证人口转户籍人口的政策研究》也旗帜鲜明地认为符合条件的都可以入沪。
上述方案认为要,不再设置严格的进户户口数量限额,放宽门路,让上海需要的人才更加容易地进入上海。凡是累计达到一定分数就可以入沪。
对此,上海社科院方案制定者周莹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