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站补助
(1)新增设立博士站,获批当年补助40%,第二年补助40%,第三年20%。
(2)民营企业设立工作站、基地、博士站,享受现行额度上浮10%建站补助。
2、博士后研发经费和生活补贴
(1)进站3个月以上可申请;
(2)研发经费每年申请一次,期限为2年
(3)生活补贴按月发放,期限为2年。
3.其它经费
(1)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给予1:1比例的配套扶持。
(2)年度绩效评估优秀工作站(基地)一次性奖励金5000元,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一次性奖励1000元/人。
(3)全球排名前200的高校引进国(境)外博士首次进站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给予每人每年30万元生活补贴,最长期限2年。出站后留在中山市工作,给予每人40万元购房补贴。
(4)对国(境)外引进的博士和博士后,出站后留在中山市工作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另给10万元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