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博士硕士工作补助及全职引进博士安家费的通知》(宁人社函﹝2019﹞88号),经个人申请、单位审核推荐、学校复核,拟推荐以下29人申报工作补助和安家费:
一、拟推荐申报博士工作补助人员
许静怡马丽苏源强枫左娣朱晓丹
田兴华刘婷婷吴洋郑玲
二、拟推荐申报博士工作补助和安家费人员
陈华张娜谷耀华勉嘉铖杨正飞孙鹏
卢有媛李航鹰杨兰高慧邵钰
三、拟推荐申报硕士工作补助人员
王丽马媛陈佾琼徐艳张鲜鲜杨嘉玉
吴嫣然米雪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反映问题,请与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