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院属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奖励博士毕业生及博士后研究人员来晋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晋财教﹝2020﹞96号)(附件1),请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进行申报,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于2022年9月30日18:30前交至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0351-
人力资源部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