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顾某遇到的情况,在2026年以前生二孩的家庭里并不少见——他分别在2011年和2026年有了两个孩子,第二个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当时已经缴纳过罚款。现在为了孩子能在上海上学,他想只给第一个孩子办居住证积分同住人,第二个不办,以为这样就能绕开限制。
这个想法行不通。
上海居住证积分管理实行的是一票否决,审核对象是持证人本人,而不是具体某个子女。只要持证人存在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行为记录,申请资格就直接取消,跟带不带第二个孩子完全没关系。
当年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和市场管理处曾明确回应过:夫妻在2026年前违反计生政策的,在积分和居转户上依旧一票否决。2026年1月1日之后生育二孩的,才不再受影响。这就是典型的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之前的记录不会因为政策放开而自动清零。
2026年之前合法生育二孩的情形其实也有不少,比如第一胎子女属于病残儿、原农业人口符合再生育条件、子女为收养等,这些情况都需要提供对应证明材料——病残儿鉴定表、农转非户口底册复印件、收养证,或者生育时女方户籍地省级计划生育法规规定的相关材料。
所以判断能不能办的依据就一个:当时生这个孩子,符不符合当时的政策要求。符合,拿得出证明,那就能往下走。不符合,哪怕只差一天,也是硬杠杠。
目前上海积分申请采取了承诺制,申请时不需要提供独生子女证,但居转户仍然要看计划生育证明。办理居转户的人员,需要凭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到现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来沪人员生育情况证明》,这份证明也是落户申请材料之一。
办理现居住地计生证明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和本市居住证
二、户口本及婚姻证明
三、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如有收养情况还需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
四、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这套材料本质上是在验证一个连贯链条:你的生育行为是否从源头上就合规。
有人关心计生一票否决会不会取消。目前看,计划生育仍然是基本国策,全面二孩政策改变的是允许生育的数量,并没有推翻此前的政策执行框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里也明确提出,对计生工作主要目标任务未完成、严重弄虚作假等情形,继续实行一票否决。
不会取消。

这也就意味着,违反计划生育在上海积分和落户这两条路上,资格是硬性缺失的。这种情况如果自己拿不准材料或者不确定政策适用节点,可以找专业力量帮着把过往的生育合规性、现有证明材料逐条理一遍,比如凡图落户咨询这类机构,遇到复杂情形时能做针对性梳理,至少让人先搞清楚自己到底卡在哪一步。
信息核对清楚,比反复试探规则边界更管用。